2026-02-150次浏览来源:网络
办理上海居转户落户时,需注意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否覆盖整个审批周期,确保在户籍迁移手续完成前合同仍处于有效状态。这关系到材料链条的时间线衔接与主体一致性核对。 常见误区是只关注材料提交而忽略后续流程节点的证件衔接,比如拿到通知书后需及时前往落户地公安户政部门办理迁入证明,且本人身份证件必须随身携带以供核验。 关键条件先按材料链条把口径对齐,再逐项核对是否一致。 一、劳动合同有效期要求 提交申请时,所附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应满足审批及后续落户操作所需时间,避免因合同期满导致主体不一致或材料失效。 二、落户通知书使用流程 取得相关落户通知文件后,需在规定节奏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公安户政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不可由他人代办除非符合特定委托情形。 可按这几项核对 (1)委托办理仅限配偶或直系血亲,需同步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关系佐证材料 (2)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出具,内容清晰明确 (3)公安机关认可的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或户籍证明等 容易忽略的是非本人办理时材料完整性不足,常因缺少有效委托文件或关系证明被退回补正。 完成上述步骤后,应尽快推进户口迁移登记,确保各环节时间线紧密衔接,避免因超期影响整体进度。 执行细节会有动态变化,最终以主管部门公开口径与个案材料一致性核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