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4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关于上海居转户涉及二胎或生育状况的问题,不少申请人关注政策是否调整以及所需材料是否有变化。这类情况的核心在于是否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规定,同时需注意材料提交的最新要求。 常见误区是认为国家放开二胎后,落户审核也会自动放宽,但实际上居转户对历史生育行为仍按当时政策核验,关键看材料能否体现合规性与一致性。 生育状况材料简化后的核对要点 目前办理落户时,如涉及婚生两名子女的情况,不再因第二胎出生时间不同而要求差异化的计生证明。统一采用《生育状况承诺书》作为主要材料,替代了原先需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这意味着申请人只需如实填写并签署该承诺书即可,但前提是实际生育行为未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若存在超生、非婚生育或子女出生日期早于结婚证登记日期等情况,仍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落户条件。因此,在准备材料前,应先确认自身情况是否与政策口径一致,避免因信息不实导致退回或影响后续申请。 合同相关信息以主体一致性与时间线衔接为核心检查。 答:现有信息更适合先把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对齐,具体门槛与逐项材料名称建议结合你手头材料再逐项核对后推进。 问:有二胎是否还能申请上海居转户? 答:能否申请取决于生育行为发生时是否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规定。若属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二胎,且能通过《生育状况承诺书》如实反映情况,则可正常推进;若存在违规情形,则可能被视为不符合落户条件。 问:《生育状况承诺书》在哪里办理或获取? 答:该承诺书为统一格式文本,通常在申报系统或线下受理窗口提供,按系统提示上传或现场提交即可,无需额外前往原籍地开具证明。 提交前务必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虚假承诺可能触发复核甚至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建议先核对历史生育时间线与婚姻登记信息是否匹配后再推进申报。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