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先由用人单位完成系统注册与审核,再推进个人申报流程。 整个环节涉及单位资质核验、档案调转及多部门审批,建议先把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对应清楚,避免因主体不一致或材料缺失导致退回。 一、单位注册与现场审核 用人单位需通过网上办事入口进入相关系统完成单位用户注册,随后由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等证照原件复印件,前往注册地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分公司注册补充材料 企业非法人单位在进行注册确认时,除基础证照外,还需额外提交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主招聘授权书,以及上年度在沪缴纳的营业税税单原件和在职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三、档案调转与网上申报 单位审核通过后,需到柜台办理调档手续并获取调档函;待档案转入且单位审核完毕,用人单位方可登录系统为个人填写申请表格,此时将生成供后续查询使用的个人账号密码。 四、材料递交与初审时限 网上申报审核完成并确认档案到位后,打印申报表协同相关材料递交至受理点;区县人社部门将在正式受理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合格者报市人社部门审核。 五、市级审核与社会公示 市人社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将在政务网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出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六、户口迁移与落户手续 凭出具的通知书及准予迁入证明,前往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随后持相关证件到原受理点核发户口证件,最终到落户地派出所完成落户手续。 需注意其他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建议严格按官方指引自行办理以确保合规。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流程环环相扣,从单位注册到最终落户需严格遵循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确保各环节信息一致方能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