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10次浏览来源:网络
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教职工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按照下面流程办理人才引进购房补助: 二、引进人才首次申请购房借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两份);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一份); 3、如果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4、如果房屋为婚前购买,且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共同名下或者配偶一方名下,则双方签订一份声明(见附件1)。另附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按要求申报 6、进校时签定的博士补充协议复印件或高层次人才引进合同(复印件一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引进人员首次办理人才引进购房补助在行政楼人事处402; 2、首次办理之后,以后每年发放购房补助的时间为5月份或6月份,由人事处将名单发放各学院,由各学院通知引进人才到本学院办公室签字确认,如有错误处,请标注,并反馈人力资源部。 附件1:声明(仅用于婚前购买房产情形) 附件2:购房补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