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00次浏览来源:网络
居住证制度有效解决了我国人口流动难题,同时为保障流动人口福利和权利提供依据。但是,由于居住证制度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这就使得其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文章将以居住证制度的相关内容为基础,来揭示居住证面临的问题,同时探索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此来为我国的居住证制度发展做出贡献。 随着我国城镇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与农村之间、西部与东部之间、国内与国外之间流动的人口数量在不断扩大。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在2010年的流动数量为2.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6% ①,其中主要有三大流动趋势:,流动人口总量增加;第二,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第三,家庭式流动和长期居住趋势越来越明显。为了保障城市人民的生活和外来人口的福利,我国从开始的禁止人口流动转变为现如今的颁发居住证来承认人口流动,这一转变,不仅标志着我国政策在不断完善,同时也象征着我国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但是,纵观各省市的居住证制度,公共服务和规章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管理者对于居住证制度的未来发展也缺乏思考。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简要探讨。 居住证的含义和特征。上海海归落户办理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居住证这一词汇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概念,它主要是借鉴西方的;绿卡;制度而创立的一种关于规范城市流动人口和移民的制度,并终将成为中国的;绿卡;制度 ②。居住证制度有效解决了我国人口流动难题,同时为保障流动人口福利和权利提供依据。其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人口全覆盖。居住证制度的适用对象为某一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主要指的是非本辖区户籍的流动人口。各地区居住证制度对流动人口的定义和居住证的使用范围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对居住地的规定和对户籍的规定。 功能多样化。这一点主要指两方面的功能:一是服务功能,二是管理功能。一般情况下,流动人口可凭借居住证享有与当地人口同样的就业、保险、生育、教育、卫生防疫等相关待遇;此外,各地可通过居住证制度及时了解当地人口居住、流入和流出情况,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方便。 管理属地化。我国各地居住证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政府主导、公安负责、部门协同、属地管理。也就是说,居住证的办理和发放任务归社区负责,而居住证的管理和审核则归公安机关负责,除此之外,各劳动、卫生、工商、计生等部门分别担负相应的职责,以此来保证居住证的日常管理。 手段信息化。各地居住证制度都采取计算机信息技术的管理方式,将整个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统一到一起进行管理,并建立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以此来实现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和动态管理。 待遇差别化。居住证分为临时居住证、长期居住证和人才居住证三种。根据居住证种类的不同,所享有的社会福利也不尽相同。 居住证发展历程。中共中央十六届二中全会次提出户籍改革方案 ③,居住证自此诞生,并逐渐取代暂住证成为中国户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从居住证发展至今的情况来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1999~2006年),这一阶段为试点探索阶段。上海市率先提出;人才居住证;概念,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居住证制度,此后,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纷纷效仿。这些率先提出居住证制度的城市为我国后续的户籍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第二阶段(2007年~至今),这一阶段为真正确立推行阶段。2007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2010年,国务院又再一次提出加快中小城市户籍改革的政策,至此,长春、重庆、湖南、成都、苏州、大连等城市陆续出台了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铺开。 居住证制度规范形式。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居住证的管理方式,因此,有关居住证的问题都是以地方性规范为主,并按照立法形式的不同分成不同的形式,现存的居住证规范形式主要有两种:,由地方性人大对居住证进行地方性确认,如广州、浙江等地;第二,由地方性政府对居住证予以确认,这也是当今居住证确认的主要方式,如成都、上海等地。 基本原则。权益保障原则。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居住证制度的宗旨 ④,在设定居住证制度时,政府需要明确流动人口的各项合法权益,并为解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问题提供依据。分类管理原则。各地为了掌握人口流动的状况、时间和技术技能等情况,将居住证分类进行管理,例如,上海将居住证分为人才居住证和普通居住证两种,而浙江嘉兴则将居住证分为临时居住证、普通居住证和技术员工居住证三种,此外,一些地区还根据不同的居住证类别来设置不同的权限。地域差异原则。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居住证管理规范,因此,各地区都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对居住证进行差异化管理。 适用对象。居住证的适用对象主要指的是该地区的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具备的特征是:不具有本地区的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地区。 适用条件。海归落户上海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留学生落户中介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居住证申请是具有一定条件的,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才能够申请办理居住证,例如,许多城市规定,只有当流动人口在一个城市居住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够申请居住证。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学历、职业技能、纳税、居住情况等信息,这些因素都是衡量一个人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能够作为一个人在城市立足的重要条件。 相关权利。推行居住证制度的目标就是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待遇和福利,因此,持证人在生育、医疗、保险等方面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居住证的福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基础性。居住证所规定的福利都是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如受教育权、就医权等。原则性。居住证制度需要对流动人口待遇及流动人口待遇的实现作出相应的原则规定,这是居住证保障流动人口利益的基础和关键。差异性。不同地区的居住证存在差异性,同一地区的不同居住证之间也存在差异性,例如,持有人才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往往享有与本市居民大致同等的福利,而持有普通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则享有相对来说较弱的福利。可扩展性。居住证在规定流动人口福利的同时,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展流动人口的其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