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入户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左边()右边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