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1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公告(10) 2019年历城精英人才工程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历城人才集聚计划”提高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效能的实施意见》(济历城字〔2018〕2号)和《历城精英人才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济历城人才发〔2018〕4)精神,提升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整体水平,拟启动2019年历城精英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历城区各类企业(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历城)工作,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国务院特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历城精英人才工程。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 1、申报条件: 2018年度新引进或新获得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2018年度我区企业自主培养或全职从区外引进的国务院特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 2、申报资料: (1)《历城精英人才工程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 (2)申请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上述材料中原件街道审核完后归还企业和人才本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1份)。 三、主要扶持政策 1、新引进或新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分别给予人才本人及所在企业各3000元一次性补贴;新引进或新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用的,分别给予人才本人及所在企业各5000元一次性补贴。 2、企业每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一名国务院特贴专家,一次性给予人才本人1万元补贴;企业每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一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给予人才本人3万元补贴分2年发放,2年之内引进合同终止,相应补贴同时终止发放。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部署申报。发布申报公告,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自愿申报。 2、提交材料。申报人将申报资料提交至企业营业住所所属街道相关职能科室。 3、资格审核。街镇相关职能科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提出补贴发放建议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经区人才办同意,确定拟发放名单。 4、社会公示。将拟发放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发布文件。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由区人才办发文公布。 6、资金拨付。正式发文后,由区人社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账户。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选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2、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曾在申报其他科技、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环境保护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人员和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3、各街道要迅速、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对本地企业逐一摸排,做到应知尽知、应报尽报。各街道要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填报相关资料,并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 4、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0日15:00前,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街道,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咨询电话: 附件:历城精英人才工程项目申请表 注:请前往“历城政务信息网”《2019年历城精英人才工程项目申报公告》下载附件。 网址: 济南市历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公告(11) 2019年历城工匠工程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历城人才集聚计划”提高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效能的实施意见》(济历城字〔2018〕2号)和《历城工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济历城人才发〔2018〕5号)精神,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能人才队伍,拟启动2019年历城工匠工程申报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在历城区各类企业(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历城)工作,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技术工人。 二、申请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申请条件: 1、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须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引进到历城区各类企业工作,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 2、高技能人才新获得职业资格,其职业资格证书应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颁发,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 3、新引进或新认定的A、B、C、D、E类高技能人才须由市人才办统一认定并颁发证书。 (二)申报资料: 1、《历城工匠工程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高技能人才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补贴标准 对新引进或新获得C类认定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分2年发放,2年之内引进合同终止,相应补贴同时终止发放;对新引进或新获得D类认定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贴;对新引进或新获得E类认定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对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贴;对新引进或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贴;对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以上补贴按1:1比例给予所在企业配套。 四、申报流程 职业技能晋级补贴、高技能人才项目配套支持申报认定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每年集中申报一次,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集体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区人社局发布公告,申请人所在企业将申报材料按照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报送至街道。 (二)审核。街道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提出补贴发放建议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经区人才办同意,确定拟发放名单。 (三)公示。将拟发放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文。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由区人才办发文公布。 (五)资金拨付。正式发文后,由区人社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账户。 五、有关要求 1、历城工匠工程的政策及待遇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奖励资金,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造假单位及个人,不再享受历城区政府各类财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0日15:00前,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街道,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咨询电话: 附件:历城工匠工程项目申请表 注:请前往“历城政务信息网”《2019年历城工匠工程项目申报公告》下载附件。 网址: 济南市历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更多历城人才资讯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