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00次浏览来源:网络
【宁波2019落户新政 取消老年父母投靠落户限制】9月15日起,宁波市正式施行户口迁移新政。新政在去年出台的政策基础上大幅度放宽人才落户、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取消老年父母投靠落户限制,并新增了租赁落户和投资创业落户。 具体改动如下: 一、人才落户 1、放宽“先落户再就业”适用人群的范畴,从原先要求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改为“毕业1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 2、将专科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人才的落户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1年改为6个月。 3、将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3年改为1年。 二、居住就业落户 1、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5年改为3年。 2、新增租赁商品房落户: 明确规定,在宁波就业和居住同一社区均满5年的流动人口,可落户房屋所在地户社区集体户;户口已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并且明确,余姚、慈溪、宁海、象山都要按要求执行租赁房屋落户政策,其中,余姚、慈溪要求的社保缴纳年限不得超过3年;宁海、象山不得设置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 3、新增: 农村地区取得城镇住宅用地的不动产权属合法所有权人可参照城镇地区居住就业落户办理迁入手续。 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住房面积要求,由原先的“人均18平方米”,改为“无面积要求”。 四、投资创业落户 新增:投资创业落户,用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就能落户。 在宁波投资办企业、个人创业税款缴纳满3年或社保缴纳满3年,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到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户口已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同时,对于进行析产的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共有人协议并公正确定所占份额高于平均份额的一名办理落户。 五、其他规定 落户的社保、税款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连续缴纳年限”改为“累计缴纳年限”。 例如,以前要求“连续3年”,现在则要求“4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以前要求“连续2年”,现在则要求“3年内累计缴纳24个月”;以前要求“连续6个月”,现在则要求“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等。 “可以说,这是宁波史上最低门槛的落户新政。敞开胸怀,降低门槛,聚天下可用之才——作为制造业大市,宁波需要大量实用型人才、技能人才和大批青年才俊,为城市未来的发展建设发挥应有的贡献。”宁波市委人才办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这次新政再一次释放了对青年人才落户的利好。“先落户再就业范畴”从“专科应届毕业生”扩大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毕业15年内”;“专科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1年”缩减为“6个月”;“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3年”减至“1年”。 同时,新政也进一步放宽了对居住就业落户和投资创业落户的要求,明确在我市就业并参加社保满5年且在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社区满5年的,可落户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在我市投资办企业、个人创业税款缴纳满3年或社保缴纳满3年,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此外,针对一些青年人才的“后顾之忧”,新政取消了老年父母投靠落户限制,“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住房面积要求”由“人均18平方米”调整为“无面积要求”;“社保、税款缴纳年限要求”由“连续缴纳年限”调整为“累计缴纳年限”,进一步减轻了人才落户宁波的压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宁波落户新政”全部相关内容啦,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