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0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一、户口迁移(含配偶、子女随迁) (一)准备材料 1.*户口薄【原户口为居民户口者提供】、或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原户口为集体户口者提供】; 2.*博士毕业证书(海外获得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学历学位认证); 3.“同意落户”联系单(请至对应校区的安保处申领); 【安保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安保处户籍窗口0571-; 玉泉校区:玉泉校区7舍1楼101室0571-; 西溪校区:西溪校区老医院203室0571-; 4.杭州市(九区含萧山余杭)范围的无房证明:获取方式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住房信息查询”→进入“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查询,打印无房证明(通用); 5.*身份证; 6.若您年龄超过55周岁,请预先办理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流程请见(服务指南-高层次人才认定); 若配偶、子女随迁需增加以下材料: 7.*结婚证书(海外结婚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8.*配偶、子女的户口薄【原户口为居民户口者提供】、或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原户口为集体户口者提供】; 9.配偶、子女的杭州市(九区含萧山余杭)范围的无房证明(申请方式见第4条); 10.*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11.*配偶与子女的身份证; 【注】:标记*的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准迁证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所需材料,持上述1-11号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迁入地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东山弄55号(东山弄菜场斜对面),0571-; 三墩派出所浙大受理窗口(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0571-; 三墩派出所:文星桥25号1楼综合窗口,0571-; 西溪派出所:天目山路126-1号户籍大厅,0571-; 凯旋派出所:景芳路170号,0571- (三)办理迁移证 持“准迁证”及其他所需材料至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注】办理迁移证时所需材料请与原籍派出所沟通;若本人不便返回原籍办理,可委托亲友代办。 (四)落户 持“迁移证”、身份证原件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领取个人户口页。地址及联系方式同“(二)办理准迁证”中所述。 【注】领取个人户口页后,若无特殊使用需求,建议转交至对应校区安保处统一保管。 二、户口申报 将本人(及配偶)户口迁入浙江大学集体户以后,可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为海外出生暂无户口的中国籍子女或新生子女申报户口。请参照下文办理: (一)准备材料 1.*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请至对应校区的安保处申领); 2.“同意落户”联系单(请至对应校区的安保处申领); 【安保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安保处户籍窗口0571-; 玉泉校区:玉泉校区7舍1楼101室0571-; 西溪校区:西溪校区老医院203室0571-; 3.杭州市(九区含萧山余杭)范围的无房证明:获取方式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住房信息查询”→进入“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查询,打印无房证明(通用); 4.*身份证; 5.*结婚证书(海外结婚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6.*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7.若子女为海外回国后申报户口,请提供回国时持有中国护照原件或旅行证原件; 8.若子女为海外回国后申报户口,请提供《国外出生户口登记放弃国外身份证明》(附件1)(也可在派出所现场领取); 9.若子女出生超过30天未办理申报户口,请提供《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附件2)(也可在派出所现场领取) 【注】:标记*的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报户口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所需材料,持上述1-9号材料至对应派出所申报户口。 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东山弄55号(东山弄菜场斜对面),0571-; 三墩派出所浙大受理窗口(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0571-; 三墩派出所:文星桥25号1楼综合窗口,0571-; 西溪派出所:天目山路126-1号户籍大厅,0571-; 凯旋派出所:景芳路170号,0571- 三、家属投靠 若您已将户口迁入浙江大学集体户,后续需将配偶或子女户口迁入,可申请家属投靠,请参照下文办理: (一)准备材料 1.*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请至对应校区的安保处申领); 2.投靠家属的户口薄【原户口为居民户口者提供】、或户口卡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盖红章【原户口为集体户口者提供】; 3.“同意落户”联系单(请至人才办申领); 【人才办地址及联系方式】紫金港校区东3A-116-2,0571-; 4.杭州市(九区含萧山余杭)范围的无房证明:获取方式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住房信息查询”→进入“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中查询,打印无房证明(通用); 5.*本人及投靠家属的身份证; 6.*若配偶投靠,请提供结婚证书(海外结婚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7.*若子女投靠,请提供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海外出生需提供翻译公证件); 8.*聘任合同; 9.*与校房产处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10.《投靠申请》(本人准备,写明投靠人员的基本的身份、户籍、居住地信息及投靠原因)。 【注】:标记*的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准迁证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所需材料,持上述1-10号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迁入地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玉泉派出所:外东山弄55号(东山弄菜场斜对面),0571-; (三)办理迁移证 持“准迁证”及其他所需材料至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注】办理迁移证时所需材料请与原籍派出所沟通;若本人不便返回原籍办理,可委托亲友代办。 (四)落户 持“迁移证”、身份证原件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领取个人户口页。地址及联系方式同“(二)办理准迁证”中所述。 【注】领取个人户口页后,若无特殊使用需求,建议转交至玉泉校区安保处统一保管。附件1:国外出生户口登记放弃国外身份声明.pdf
附件2: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