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最新消息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市筹公租房供应区域范围和供应标准的通知》。按文件规定,自4月起我区符合市筹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可至我公司申请部分市筹公租房项目。 想申请市筹公租房的小伙伴注意啦!市房管局提供了最新市筹公租房源信息,如果你想申请相关市筹公租房,就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房源信息和申请须知吧! 房源信息 部分公租房预览 馨越公寓 馨逸公寓 馨古美佳苑 馨宁公寓 耀华滨江公寓 南站公租房 本次面向我区的市筹公租房共有8个项目:馨越公寓、馨逸公寓、南站项目、馨宁公寓、馨古美佳苑、耀华滨江公寓、新江湾尚景园、上海晶城晶华坊。 八个项目明细 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 (含一年)劳动合同; 3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 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2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4 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5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8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1- 受理处: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 南奉公路8841号207室 联系人:左边薛老师右边 文稿:奉贤公租房 见习编辑:戴君文 ?end? 奉贤官抖现已上线 上观号作者:美谷奉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