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市民朋友们注意啦! 明天,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要开始啦! 国务院今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工作时间是10月11日至12月10日,将由政府人口普查机构派普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住户自主填报普查短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时应出示统一颁发的工作证件。普查对象、普查内容等详见↓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告 〔20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普查方式:由政府人口普查机构派普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住户自主填报普查短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时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工作证件。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公民有义务配合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左边法律右边责任。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请社会各界及全体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 一、普查表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 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 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二、登记方式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三、入户时间 普查摸底时间:10月11日—31日 普查登记复查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四、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持证上岗 积极参与人口普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关于这些你应该知道↓ q: 1、什么是人口普查? a: 人口普查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通过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最新情况。 q: 2、为什么要进行人口普查? a: 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q: 3、我国进行过几次全国人口普查? a: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成果进行过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年份为普查年度。 q: 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什么时候? a: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q: 5、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都是谁? a: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q: 6、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登记那些内容? a: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q: 7、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采取什么方式? a: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q: 8、如何开展自主填报? a: 与前几次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在传统入户登记基础上,普查对象还可以进行自主填报。自主填报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展,每户可以由一名成员填写本户所有人的信息。自主填报为广大普查对象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方式,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来参与普查。 如果居民选择自主填报,请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左边二维码右边和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q: 9、如何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利? a: 为了充分保护每个普查对象的合法权利,取得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在保护人口普查对象权利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q: 10、如何配合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a: 人口普查的摸底和登记两个阶段普查员需要入户。摸底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登记从11月1日开始,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希望居民群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以处罚。 q: 11、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普查员如何规范普查入户上门方式? a: 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入户登记前,要严格按规定做好体温检测和随申码检验等工作,开展预防性消毒,符合规定才能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入户登记时要主动出示普查工作人员证件和个人随申码,并询问调查对象及同住人14天内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入户登记时,要按规定佩戴口罩并穿好鞋套,与被调查对象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入户登记家庭有老人、儿童或人群密度较高等情况,原则上不进入室内登记;如发现调查对象中为有高、中健康风险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向所在街道(居委)人普办报送,等待进一步工作指示。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你的参与是人口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配合~ 信息来源:杨浦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编辑:奚宇轩 杨浦区融媒体中心 上观号作者:上海杨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