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40次浏览来源:网络
事项法定时限:立等可取 承诺时限:立等可取 办理对象:自然人 办理部门:肃宁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肃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一楼户政大厅 咨询电话:0317— 收费 需提交材料:本人(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派出所出具《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类别:日常管理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自然人 办理部门:肃宁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肃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一楼户政大厅 咨询电话:0317— 事项属性:承诺件 需提交材料: 迁入农村 1、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的,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本人(或配偶)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户口簿、身份证,村委会集体研究出具的书面证明(对提供的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为配偶姓名的,还需提供二人结婚证)。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复员军人、大中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原迁出注销地农村的,提供如下材料:户口迁移证或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省内院校的,不用提供户口迁移证),毕业证。 4、离婚后回原籍的,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原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并签字确认(盖章有效)的书面证明。 5、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的,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凭亲子鉴定证明、母亲分娩病历等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认定亲属关系)。 迁入城镇 1、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拟迁入户的户口簿(由户主提供给派出所并出具书面同意落户证明),毕业证书。 3、对有自购房、合法自建房的,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正式购房发票、交(贷)款票据和购房协议),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夫妻随迁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或子女随迁需提供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对于房产证是父母姓名实际由子女居住的,子女要求迁入的,在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由父母签字同意其落户的书面证明。 4、借住亲属住房的,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拟迁入户的户口簿(由户主提供给派出所并出具书面同意落户证明),借住协议,夫妻随迁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或子女随迁需提供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5、对拟在租住地址落户的,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书,迁入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租赁协议,房主户口簿(由户主提供给派出所并出具书面同意落户证明),夫妻随迁需要提供结婚证,父母或子女随迁需提供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