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不可以。夫妻分居的调沪政策前提: 1、夫妻双方需有一人为上海户口 2、外地配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外地配偶要身体健康 4、外地配偶要属于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意思就是要么是当地的公务员,要么就是当地接收了户口,档案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并且要有当地的社保交费记录。如果没在户口所在地工作过,是不行的。 5、在上海有接收单位,意思就是要有三年以上得劳动合同。 二、结婚不到1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8)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三、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具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学位,毕业3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函)。 2、申请人(在沪方)本人向所在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照、法人代码证)(以上证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申报单位、调入单位、申请人分别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调出单位未签署意见和盖章的,由调出单位(须具有人事调动权)另行出具本人政治表现及同意调动函(商调函)。 5、调入方的学历(学位)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和学历、学位验证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在沪方的学历(学位)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在沪方的学历、学位作为申报条件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6、双方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还需供职称批复证明。 7、调入方由本市二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 8、调入方在沪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入函或者聘任期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试用期内暂不受理),并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户口簿上不能准确反映出在沪方何时何原因进沪的人员,另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10、婚育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无子女:结婚证书、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留原件)。有子女: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