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70次浏览来源:网络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材料: 1、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及相互关系证明(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2、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购房合同或公房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小产权房除外(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3、集体户设立申请(申报设立集体户需提供此材料)。 4、出生医学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5、卫计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6、亲子亲缘鉴定书(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7、收养登记证(父母信息明确时办理收养入户的需提供此材料)。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