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1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26年1月1日,上海“全面两孩”政策正式施行。对于曾在计划生育政策上吃过亏的申请人来说,这是一个需要重新核对自己条件的节点。涉及居转户或居住证积分时,过往的“超生”记录到底还算不算障碍,直接关系到后续的申请策略。 先看二胎政策当时的调整细节。按照规定,2026年1月1日以后,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再办理再审批手续。生育间隔不设限,这一点当时就放开了。适用范围也很清楚:夫妻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或者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这是针对生育资格本身的界定,跟后来的落户审核脱钩是两件事。 当时配套的补助也同步落地。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津贴、中央和地方补助,再加上营养费和一次性补助,四块构成了整个补助体系。但补助归补助,真正影响落户的是另一条线:计划生育审核。 关键的转折点在于,上海废止了《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这意味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再是积分落户申请表中的一道硬杠。 核心限制条款被拿掉了 具体到操作文件里,变化很直接。上海居转户和留学生落户的《承诺与授权文件》里,原来那条“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性条款已经取消。新办的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里,同样找不到这一项。政策层面,计生审核与落户资格正式解绑。 这让不少家庭的申请重新有了操作空间。从实际窗口反馈看,对生育子女数量,目前相对宽松的处理是:不超过3胎,都可以尝试提交积分申请。过去因二孩超生被卡的家庭,现在已经有顺利办下积分的案例。 但这里有一个极易混淆的细分点,稍不留意就会吃驳回。 政策放开主要针对的是“超生”,而“未婚先育”和“未婚生育”始终处于比较微妙的地带。简单区分一下: 未婚先育:孩子出生时,父母还没领结婚证。也就是说,孩子出生日期早于领证日期。 未婚生育:孩子已经出生,但父母一直未领结婚证。 这两类情况与“不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性质不同。虽然当前审核口径趋于宽松,未婚先育和未婚生育也可以尝试提交积分申请,但本质上是碰概率——审核老师如果认为不合规,会直接驳回。稳妥的做法,是在正式提交前跟所在区的人才中心做一次确认,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被记入不良记录。 判断标准其实就三档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 三、双方婚前均未生育,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区、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这三条是上海对户籍家庭生育适用性的明确界定。申请人对照自身情况,基本就能判断自己处在哪一个序列里。 计生审核的放开,不意味着所有历史情况都自动合规。它更像是一扇重新打开的门,但门槛还在不同维度上存在。核对好自己的生育时间线、领证节点,以及所在区人才中心的最新口径,比单纯问“能不能过”要管用得多。在这个问题上,凡图落户咨询在协助梳理复杂计生背景时,经常会从各区审核尺度的差异入手,帮助申请人找到最匹配的提交路径,而不是去赌一个统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