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关于上海落户中涉及生育状况的相关材料要求,不少申请人关注二胎政策适用及证明简化问题。当前办理过程中,婚生二胎是否需额外证明、承诺书如何获取等疑问,直接影响材料准备方向。 根据现行政策口径,进沪人员在办理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时,计划生育相关材料已作简化处理。原先因第二胎出生时间差异而需提供不同证明的情形,现已统一调整为填写特定承诺文书即可完成核验。 生育状况材料简化要点 申请人如为婚内生育两名子女,无论第二胎出生时间是否在2016年1月1日前,均不再要求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仅需提交《生育状况承诺书》作为替代材料。该调整适用于居转户等落户路径的材料申报环节。 常见违反情形说明 在积分申请及各类落户审核中,以下三类情况仍被明确视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是子女出生日期早于结婚证登记日期,即事实上的未婚先育;二是未建立合法婚姻关系前所生育子女,包括单亲出生医学证明情形;三是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第二个子女且无法提供当时有效的再生育审批文件。上述情形在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生落户等所有户籍申办类型中均适用相同认定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国家层面已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对历史超生或程序不符情形的审核尺度并未放宽。提交虚假信息或隐瞒相关事实可能导致材料退回、复核延迟甚至影响后续申报资格。 问:现在办理落户是否还需要原籍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答:目前已取消原籍证明要求,统一采用标准化承诺文书替代,核心在于确认申请人未违反相关生育政策。 问:已有两个孩子的家庭能否申请上海户口? 答:关键取决于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政策时间节点及婚姻状态匹配。若存在子女出生早于结婚登记、无合法婚姻关系下生育,或2016年前二胎缺乏有效审批依据等情况,将被视为不符合条件。 准备材料时建议优先核对婚姻登记时间与子女出生记录的一致性,并确保承诺内容真实可验证,避免因信息偏差触发补材料或复核流程。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