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积分落户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了申办户籍的路径,只要达到公开的积分要求并满足相关条件,即可提交申请。个人在准备过程中需重点关注材料链条的完整性与信息一致性。 申请前建议先梳理自身情况是否匹配基本申报框架,再围绕单位资质、劳动合同、社保个税等核心维度逐项核对,避免因主体不一致或时间线断档影响整体进度。 关键材料需确保原件可查、复印件清晰,尤其涉及居住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劳动合同时,应提前确认有效期与信息匹配度。 申请所需材料主要涵盖基本材料、积分指标对应材料及随迁人员相关证明 基本材料、积分材料、同住家属材料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包括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及身份证、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加盖公章的《积分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家庭户口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或首页加本人页)、一年期以上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两个月的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如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派遣,还需补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协议及岗位协议; 二、积分材料(按所适用指标自愿提供)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附教育部认证)、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或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及单位聘书、近六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配偶为本市户籍的相关婚姻及身份证明,以及投资纳税或带动就业所需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近三年纳税明细和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等。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应与专业或工种相符; (2)需注册的职业资格应在有效注册期内; (3)外省市获得的高级别技能证书经本市复评或验证后可视为本地取得; (4)行业特有技能证书由相关国有大企业出具可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经本市鉴定机构验证;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享受积分待遇所需材料 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相关法律文书)、配偶身份证、配偶及子女户籍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相关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以及年满十六周岁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还需附加学籍与就读证明。 常见误区是忽略材料之间的时间线衔接或主体一致性,例如劳动合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容易触发补材料或复核流程。 问:劳动合同快到期会影响积分申请吗? 答:合同剩余有效期不足两个月可能被视为材料不完整,建议在申报前确保合同期限满足要求,必要时可先续签再提交。 问:个税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属于主体不一致,通常会被退回或要求补正,建议提前协调单位确保信息匹配后再推进申报。 问:随迁子女材料中哪些最容易出问题? 答: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户籍登记不符、学籍证明未盖章或未注明在读状态是常见退回原因,建议提前核对细节。 完成材料整理后,应重点检查各环节信息是否相互印证,尤其关注时间线连续性与主体一致性,再按线上或线下渠道提示推进后续步骤。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