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为特定高层次人才提供缩短居转户年限或直接申办户籍的通道,适用对象涵盖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家。不同类别人才依据其资质条件,可对应享受5年、3年、2年缩短年限或直接落户的政策支持。 关键变量在于人才类型与对应资质是否匹配,需结合单位属性、资金规模、技术交易额、社保个税缴纳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等多维度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建议先明确自身所属类别,再逐项核对材料链条是否满足时间线衔接与主体一致性要求。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一、创业人才 在上海市企业中持股不低于5%且获得首轮或累计创业投资达到规定额度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后,可将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或3年;若投资额度更高、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连续工作满2年,则可直接申请落户。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连续从事相关服务满1年,且近三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达标的首位完成人,可缩短居转户年限至5年或3年;若服务满2年且交易额更高,可直接申办户籍。 三、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在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担任合伙人或连续两年任副总裁及以上职务,且近三年内累计24个月社保基数达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并个税匹配者,可将居转户年限缩短为2年;若已完成累计3000万元投资,可直接落户。 四、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且个税匹配的科技和技能人才,可将居转户年限缩短为5年;若同期个税累计达100万元,可直接申请落户。 五、企业家 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若企业连续三年盈利达标、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为持续增长的科技企业,或已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且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诚信记录,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推进落户申请时,应重点确认材料间的时间线衔接与主体一致性,避免因信息断层或不匹配导致退回或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