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0次浏览来源:网络
如果你正在准备申请或续签上海居住证积分,恰逢更换工作单位,就需要特别留意相关操作流程。这种情况下,如何确保积分申请或续签顺利推进? 换工作后若需续签积分,通常可先通过个人账户登录积分系统,更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并同步完善其他个人资料后提交。随后,新单位即可在系统中按常规流程为员工办理后续事宜。 关键材料与交接注意事项 由新单位人事人员携带必要材料前往线下受理窗口办理。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一致是常见核验重点,尤其涉及主体变更时更需注意时间线衔接与材料相互印证。 (1)申请单位介绍信及人事专员(须为系统登记联系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持证人身份证与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上家单位出具的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若前家单位仅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但尚未通过审核,可请其人事专员登录系统删除该人员的积分信息,以便新单位重新提交申请。如前家单位已完成审核且无法在系统中直接删除,则需由其出具员工离职情况说明,并由人事专员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处理。 离职证明是积分申请中不可或缺的材料。若该证明已交予新公司,可直接向新单位人事部门索取;一般此类文件不会归入个人档案,仅作内部备案,沟通获取较为便捷。如原单位已注销,需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局)调取企业注销登记证明作为替代材料。 建议在积分申请或续签期间谨慎安排离职事宜。如确需更换工作,宜优先完成积分相关手续后再正式离职,以避免因材料断档或主体不一致导致退回或需补材料。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