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1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上海稳定就业、专业能力或业绩成果与所任岗位相匹配,并满足相应工作年限要求的人才,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纳入引进落户的适用范围。 该政策路径主要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产业紧缺骨干、高技能领军者及特殊领域专门人才等群体,需结合单位资质、岗位属性与个人条件综合判断是否契合申报口径。 适用情形概览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已受聘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核心成员;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及跨国公司研发中心中紧缺急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业务骨干,需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本市重点引进机构或重大项目中紧缺急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才;在技能一线从事紧缺职业、持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持有二级证书(技师)并获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竞赛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等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在领先水平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创业人才;以及其他确有特殊才能、属紧缺急需范畴的人才。 科创类人才还包括:获得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现高额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完成大额本地投资的创投高管,以及社保缴费基数达上年度社平工资三倍且个税累计达标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符合条件的企业家也可直接申办,需满足企业运营角色、持续盈利或增长表现、合规经营及良好信用记录等要求。 关键取决于主体一致性与时间线衔接是否匹配,建议先核对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个税记录等材料链条是否相互印证后再推进申报。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