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40次浏览来源:网络
特殊人才落户其实是属于上海人才引进的一种方式,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府发〔2010〕28号规定,上海引进人才适用对象有4种大类: 上海人才引进适用对象 1、拥有高学历、高级专业、高新技术人才; 2、就职于金融重点机构、贸易重点机构、航运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人才; 3、属于行业专门人才,航运专门人才、传统医学人才、体育专门人才 4、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那么申报引进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大家一下看看。 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网上提交人才引进申请人相关材料,经网上预审后,可至现场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现场受理。市、区人才中心依据条件核验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现场受理。 3.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中心自现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政策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 5.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政务网上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通过的,市、区人才中心即打印“关于同意国内人才引进人员XX办理上海常住户口的批复”并通过当场或者邮寄方式送达。 11类人可直接在上海申办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