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30次浏览来源:网络
持有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户口迁移流程 1、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公示通过后,关注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依次进入“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查询”查询准迁信息,查到后,在左边公众号右边左下角“业务办理”栏,依次进入“业务办理”-“户籍业务”-“外省市户口迁户落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落户”进入相应模块,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并可选择邮政快递的方式领取《准予迁入证明》(也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领取)。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社区公共户”的,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迁沪人员及其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110⊥年+中级职称(有中级职称者途径) 1.居住证时间、社保缴纳时间、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84月 2.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月, 否则扣除 (若不统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外包、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3.累积时间7年内前3年社保基数>1倍,后4年社保基数>1.3倍 (前三年的社保基数允许存在最低基数,后四年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取得中级职称(通过考试或评审), 并受聘在专业岗位(如聘任表、聘书、岗位说明书)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 (市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证书,具体解释口径咨询柜台), 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 上述累积时间可以缩短(具体缩短多少咨询各区人才), 但同时需符合申报前最近6月社保基数连续≥3倍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 上述累积时间可以缩短至5年 8.事业单位需有进编材料 (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情况认定书、专技岗位工资核定表等) 9.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 (个税没有>几倍的说法!)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申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