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上海静安区外省市户籍学生转入公办小学申请(2022更新成功)(今日/优选),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已在年级、九年级就读的,不予转学。本区户口簿(户籍地址页、父或母页、学生页)、房产证及复印件。本市转入:出具《上海市电子学生证》或《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外省市转入:转出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若小学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及复印件。 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其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小学年级、初中九年级不予转学。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信息表”上必须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近一学期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成绩报告单”;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 上海静安区外省市户籍学生转入公办小学申请(2022更新成功)(今日/优选),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已在年级、九年级就读的,不予转学。本区户口簿(户籍地址页、父或母页、学生页)、房产证及复印件。本市转入:出具《上海市电子学生证》或《龙翰教育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若小学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及复印件。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本市转入:出具《上海市电子学生证》或《龙翰教育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若小学年级毕业,出具小学毕业证)及复印件。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上海静安区外省市户籍学生转入公办小学申请(2022更新成功)(今日/优选),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的上海市投靠类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转入年级的学生,上述两证均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办出)。特别提醒:根据现行上海市中考政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参加本市中考需具有年及以上上海初中学籍,此类学生申请转学请慎重考虑。小学转学由各学校直接受理。学校接收转入后,将学生“转学信息表”与相关证明材料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统一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确认。 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转学信息表、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等。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信息表。学生家长持申请材料到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转学登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学生家长根据通知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手续。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2020年2月10日-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因全家户籍、房产、动迁等原因变迁(包括外省市迁入本区或本区前往外省市)需要办理转学,并在规定的转学办理学段内的中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