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60次浏览来源:网络
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菏泽高新区人才新政12条》、《菏泽高新区博士、硕士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在高新区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高新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辖区内中央、省、市属单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有关工作。 二、补贴条件 1.博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 2.申报补贴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3.2018年6月7日以后,在菏泽高新区购买首套自住用房。时间以网签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为准。 三、补贴标准 1、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购房补贴。 2、每个家庭只可享受一次(与市直、各县区同政策不重复享受),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学历最高的一方给予补贴。 四、申报期限 10月20日之前提出申请,单位盖章同意,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五、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申请购房补贴汇总表》一式2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4.网签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房屋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6.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博士研究生提供近2年,硕士研究生提供近3年)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附件: 办公电话:0530-; 办公地址:中华西路高新区管委会417室。 菏泽高新区规划建设部 2021年9月30日附件1: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2:申请购房补贴汇总表
附件3:菏泽高新区人才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