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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根据2012年青岛市出台的《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在青就业落户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2012年~2015年来我市就业的研究生都属于此次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