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70次浏览来源:网络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这种影响是很大的,如果档案年龄与户口簿不一样,对以后的晋升晋级,退休等都会有影响 1993年劳动部《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覆函》中明确规定: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释出以后,凡启用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1993年劳动部《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覆函》中进一步规定,对于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照职工管理许可权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对需要更改居民身份证的,要抄送职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 户口年龄在先,大学档案年龄在后,应该是大学档案年龄写错了,到学校找管理户籍档案的部门开一份有效证明即可,对就业和入编基本没有影响。 个人更改户口本年龄,会根据情节轻重受到相关的处罚以及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一,档案里的年龄和身份证不一致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年龄为准;这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是军人),是无关的。 二,相关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覆函》的主要内容: 关于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中历史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还是以职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释出以后,凡启用了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由此引起的争议,属于职工因享受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国发〔1987〕69号)第30条的规定,凡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的受案范围的,如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拿出生证去派出所改,出生证明也不符合,那你去医院出证明,拿原始的材料去改。 身份证是通过户口本来办理的,如果户口本年龄是真实的,由于办理时搞错了,应该可以申请免费重新办理,如果户口本年龄不对想改过来,需要出生证明。 可以申请补领结婚证,再办理户口迁移。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因此,户口簿上的年龄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 能当上兵就没影响了,以后就得以你当兵的档案年龄来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