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5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对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毕业生申请修改姓名、证件号码、民族、性别、个人照片等信息的。 二、在校学生基本信息更正 (一)申请修改办理流程: 1.学生向所属站点提出修改申请,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生须在《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中详细陈述修改项目、修改内容和修改理由。 2.站点收集整理好学生申请材料后,登陆“管理平台”提交网上申请,并打包上传证明材料的附件(注意:附件里面的证明材料必须是扫描图片JPG格式)。 3.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依据招生录取信息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要求对学生身份、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政策性核实,符合要求的,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二)证明材料标准: 1.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信息申请变更 根据《四川省高校在校生修改基本信息审核标准》学生在校期间户籍姓名变更的,须提供对现名、曾用名有正式的、明确的记载,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户口薄复印件。学生姓氏发生改变的,还须出示父母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户籍身份证号变更的,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仅改尾号的(身份证后4位),凭各级公安机关的格式证明均可; 第二层次,改行政区划的(身份证前6位),凭县级公安机关的格式证明; 第三层次,改生日的,须提供公安局原始存档的《公民身份信息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填报或录入有误申请更改 出具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参加成人高等的学生到当地招考办出俱;网络学生到所在学习中心出俱)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意:民族修改证明材料标准 (1)在高考报名过程中,学生民族填报出错,现申请更正民族的,不予受理。 (2)在校期间,学生户籍民族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市地级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和市地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身份证。变更证明中应当载明变更的原因、变更前后的内容、变更时间、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电话。 三、毕业生学历勘误 我校针对当前毕业条件的学生开通网上毕业生信息校对环节,要求学生注册前一周必须登陆学习平台完成校对,确认校对时向学生登记的手机发送验证码,验证通过后方可完成校对。对未经本人核对确认注册的学历信息,如产生信息错误需要进行勘误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由学生本人提出学历勘误申请。必须本人填写《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历勘误申请表》详细陈述勘误原因并亲笔签字,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照片错误的,还需要提交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注意:必须是正规的两寸蓝底照片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文件扩展名为JPG)。 2.证明材料参照在校学生信息修改审核标准执行。 3.学生毕业后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不属于学历勘误范畴,不予受理。 四、审批 站点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应将学生的相关申请资料传真或邮寄至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学校初审通过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教育主管理部门审批不通过的,不能更改,毕业证书上信息以原录取信息为准。 附件:相关证明 1.学生户籍姓名发生变化的,须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居民户口本(如下图): 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如下图): 居民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中应当载明变更前后内容,并加盖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学生姓氏发生改变的,还须出示父母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 2.因身份证重、错号,公安局纠重、纠错造成学生身份证号发生变更(只是身份证号后四位发生变化)的,须提供《公民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如下图,要求有正式编号、骑缝章、公安局联系电话,下同)、身份证。 3.若出生日期或身分证号前6位行政区位码发生变化的须提供公安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如下图)、身份证;跨省纠重、纠错的,变更证明须县级以上公安局盖章。纠错内容涉及出生日期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下图)。 4.涉及性别发生变化的,还须提供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