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50次浏览来源:网络
作者|灰灰菜 今年的士兵复转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对于一些符合转业条件想易地安置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战友,应该比较熟悉国家和军队出台的一些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政策要求,但是除此之外的一些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易地安置到配偶户口的战友,要注意和提前准备! 很多战友对于转业易地安置的规划只是着重于结婚满两年这个问题上,在即将转前两年就开始抓紧结婚,以便到时候能够顺利安置到配偶户口上,但是对于一些配偶在结婚前或者前婚后迁移户口到另外城市的,就没有及时规划这个问题。 比如:某上士士官,满12年准备易地安置到配偶户口(结婚已经满2年),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上落户到配偶户口上的政策要求,但是当他选择易地安置时,安置地政府告知他,因为他配偶以自购房方式迁入当地户口不足五年,所以无法享受易地安置的政策。 类似的问题小编接触了不少,所以往往面对这种问题,我们的战友只能很遗憾的错过易地安置,且对于两个人的生活也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建议: 一、提前了解 对于退役时想选择易地安置到配偶户口的战友,我们建议提前了解预安置地是否有退役军人易地安置到配偶户口时,针对配偶这个户口的限制性文件规定。 比如合肥市:对要求到合肥市易地安置的转业士官,必须符合结婚满2年,且配偶属本市常住户口(挂户和驻地结婚除外;因自购房户口迁入本市时间不少于5年)或工作调动等原因迁入我市,可接收安置。 这里的提醒,不代表所有城市都有这样的限制性规定,但是最好提前去预安置地民政或者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以免误事。 二、提前规划 在熟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安置地易地安置到配偶户口的相关政策规定后,请及时规划结婚和买房落户时间,以及准备自己所需的易地安置材料。 1、对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易地安置的几个知识点: ①根据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关于“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解释中“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 ②符合易地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易地安置需要准备的材料(仅供参考) ①申请入户材料: 1、省民政厅接收安置通知书;2、退役证或转业证;3、部队开具的材料;4、结婚证;5、户籍资料。 ②落户所需材料 1、退役证或转业证;2、原籍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证明;3、结婚证; 4、户籍资料,以下五者之一均可:①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户口本;②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未落户的房产);③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同意落户的证明; ④非直系亲属的户口本、户主的委托书、户主的身份证、户主的房产证;⑤由军产住房所属的部队单位提供的入户证明(清楚注明入户详细地址,必须为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可入户的地址;最终由公安部门审核)。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