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0次浏览来源:网络
1、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档案。 4、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6、《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7、交验机动车。 办事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2、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办理程序: 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 2、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 3、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据了解,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在办理机动车购置税档案转入时,税务部门需要收取上海市机动车上牌额度,上牌额度上的所有人名称要与机动车所有人的名称一致。 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到车管所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 6、自助选号,选号完毕后,付牌证费。 7、凭付费凭证及《领取号牌通知书》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到交通队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