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10次浏览来源:网络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在黑龙江找所高中,想办法注册一个学籍,补办好档案(为了保险起见,最好是做高中三年都在黑龙江上学的档案,因为有些地方规定高中三年都在户籍所在地上学才能参加当地高考,我不知道黑龙江的政策),最好高三回黑龙江上。没人揭发你的话,应该不会出问题。如果黑龙江的政策开明的话,你直接把学籍转回去就行,不用这么麻烦了,记住是高三之前,晚了就不好说了。问一问黑龙江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的政策。各个地方的政策都又不同。 户口在黑龙江,学籍在山东可以回黑龙江参加高考,需要带上相关的材料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根据黑龙江招生考试资讯港的通知凡是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黑招委联字〔2006〕1号)档案相关规定的人员,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即可在黑龙江省参加高考报名。 具体报名手续为: 户籍在黑龙江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户籍在黑龙江省但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影印件留存备查。 对于特殊考生报名,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阶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黑龙江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阶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阶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档案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等六种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 找一个黑龙江愿意接收你的学校就可以了啊你找个学校打电话或者自己过去问要是有考试就参加考试不用考试能直接接收的就更好了没别的办法再就是找找人弄到哪个学校 我也是这种情况,一模一样,我是2013年的高考考生。 你要先高考报名 给你一个网站::lzk.黑龙江招生考试资讯港 给你一个号码:齐齐哈尔招考办 有不清楚的地方追问我 你户口在什么地方就应该在什么地方高考,你在外地应该属于借读,你原来在什么学校在考试之前12个月之前就应该回去,它那应该保留了你的学籍准考证什么的都应该从母校发 这还用问?山东高考是全国竞争最激烈的省份,在黑龙江能上一本,在山东高考的话,只能一个二本。这么好的事,怎么不去利用呢? 有啊!当然能降级让你家人去和学校说一下阐明理由就可以了!学校会同意的~ 你在那里考试肯定在那里报考了啊!安徽这几年的招生还是比较好的!^_^ A、高中生在甘肃上学但户口在陕西,转回陕西高考需要办理的手续: 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阶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B、《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左边法律右边;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阶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阶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阶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阶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阶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具有高阶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稽核并出具意见,公安部门出具户籍稽核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五)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阶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六)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阶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七)报考者在高阶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但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复学后取得我省高阶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八)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阶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报名办法 所有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省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你最好去教育局问问吧,快高考了,你还是著点急吧,或者问问学校老师,以前年份学校也应该有这种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