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来到长春的外来人口,无论是投靠亲属或是打工求学,亦或是安居购房,都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落户,近日,记者通过采访长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支队,了解到不同情况所需落户材料及时限,具体如下: 投亲落户—— 投靠亲属落户的外来人口,凭以下手续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签发《准迁证》: 1、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的,凭结婚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为法定结婚年龄以下没有稳定工作、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凭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3、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赡养老人能力,凭档案中记载或《出生医学证明》中能确认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办理申请落户手续; 业务受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购房落户——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户口迁入的,由房屋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办理准迁手续。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处的,在办理整户迁移时,需提供结婚证。贷款购房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核实可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贷款证明申请办理;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权证、军产房屋使用证、已实际履行的购买房屋合同、回迁房屋分配证的,凭相关缴费6个月以上的票据(水、电、煤气、供暖、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三种以上)办理准迁手续。 业务受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 2、往届毕业生申请落户的,凭《毕业证》、“三险证明”到就业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业务受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引进人才落户—— 引进人才户口迁入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直接受理。 1、异地引进的人才,人事代理单位(指与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单位)接收的各类人才,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落户的,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业务受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农民工落户——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两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两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准予落户。 业务受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小城市落户——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双阳(北山通阳派出所除外)、九台、榆树、德惠、农安等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业务受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