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40次浏览来源:网络
人才类别 基本条件 引进待遇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A类,实行“一事一议”。 拔尖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五年来科研业绩突出,达到下列三类条件: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二)。 (2)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3)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研人员(排名前二)。 (4)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经费在1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2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学科)的横向项目1项。 (5)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1级以上论文。 (6)获得我校认定的T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或A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B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7)科研成果转化后转入单位财务账户的经费(包括转让费、许可费、利润分成或收入提成、技术入股的股权收益等)达到200万元。 人文社科116万元+,自然科学141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6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70万元~7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40万元(人文社科)、65万元(自然科学)。 (4)除工资外,达到学校规定条件,每年可享受15万元~30万元的激励性报酬。 骨干人才 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近五年来科研业绩突出,达到下列两类条件: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2)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 (3)省部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 (4)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经费在1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2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学科)的横向项目1项。 (5)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1级以上论文。 (6)获得我校认定的T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或A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B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人文社科95万元+,自然科学120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5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60万元~6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人文社科)、55万元(自然科学)。 (4)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者,若达到学校规定条件,可申请高聘到正高级岗位,享受正高级岗位的绩效。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研究方向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的人才需求,近五年来科研业绩较好,达到下列一类条件: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2)在政府部门主办的省部级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3)省部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排名前二)。 (4)主持我校认定的B1级以上项目,或主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学科)的横向项目1项。 (5)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论文,或C1级论文3篇;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以上论文或B1级论文3篇。 (6)获得我校认定的B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艺体类省部级成果(美术、设计类二、三类创作作品)。 人文社科74万元+,自然科学99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4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5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人文社科)、45万元(自然科学)。 (4)若不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三年内可聘用到副高级岗位,享受副高级职称的绩效。 后备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研究方向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的人才需求,近五年来取得一定科研业绩,达到下列一类条件: (1)主研我校认定的A3级以上项目1项(排名前二),或主持B2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经费在3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6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学科)的横向项目1项; (2)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C1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以上论文。 (3)获得我校认定的B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C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艺体类厅局级成果(美术、设计类四类创作作品)。 人文社科58万元+,自然科学78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3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40万元~4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15万元(人文社科)、35万元(自然科学)。 (4)若不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三年内可聘用到副高级岗位,享受副高级职称的绩效。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所学专业符合学校教师岗位招聘条件,工作认真、严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学术潜力。 人文社科52万元,自然科学67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2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4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25万元(自然科学)。 (4)若不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三年内可聘用到副高级岗位,享受副高级职称的绩效。 说明: 1.以上待遇包含重庆市和涪陵区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若符合涪陵区政府鼓励人才落户涪陵的相关政策规定,学校协助引进人才申报涪陵区提供的购房补贴。 2.安家补助费:拔尖人才B类、骨干人才A类和B类、后备人才A类和B类的安家补助费在正式入职且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后由学校一次性发放。 3.购房补贴:拔尖人才B类、骨干人才A类和B类、后备人才A类和B类的购房补贴在正式入职且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后由学校一次性发放。 4.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中用于平台建设的经费在平台建设方案通过学校审定后下达,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按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由引进人才自定研究项目名称、填写研究项目申报书交科研处审核后分批下达。在正式入职且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后划拨60%,待三年工作任务完成后,再划拨剩余的40%。 5.国家级一流专业、申硕学科、重点团队、引才困难学科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6.学校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子女落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