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70次浏览来源:网络
5月底,上海发布了《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50条措施,里面的第46条提到了优化人才落户等条件。 46.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优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购房等条件,加大海外人才引进、服务和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深入推进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系列活动,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 这条措施刚一发布就有不少同学咨询局长如何解读这条措施,落户条件有没有新变化。 由于当时公布的只有这一句话,没有任何细则,所以局长的回答是:等细则出来再看。 还好只过了几天,上海人社局的优化政策实施细则今天正式出台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的官网链接,,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点击查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_人事人才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里面的前四条跟上海落户政策有关,局长今天就重点跟同学讲讲这四条。 1、平均工资(社保)基数要求标准不变 一、优化人才引进市场化评价标准。2022年7月-2023年6月,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包括直接落户、居转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居住证积分等业务)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 前几天局长在预测2021年平均工资时提到过:今年公布的去年平均工资可能会涨,但是社保基数可能会保持不变。 今天出台的细则明确了:凡是涉及“平均工资”(社保)有基数要求的市场化评价标准(比如高级职称2倍社保、中级职称居转户1.3倍社保、留学生1倍或1.5倍社保等),维持现有基数标准。 也就是说,2022年7月之后,即使平均工资涨了,社保基数涨了(社保基数可能也不会涨),但是落户审核标准仍然采用现在使用的2021年的标准。 局长去年做的这张图可以再用一年了: 2、补缴的社保可以认可 二、实行社保补缴阶段性适用。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2022年4月至11月(所属期为3月-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最迟于2022年年底前补缴的,完成补缴后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 这一条很好理解,正常情况下补缴的社保在落户审核时都是不予承认的。 今年的特殊情况下,4月开始的社保只要在年底前补缴完成,就不影响以后的落户审核。 但是要注意这里说的是补缴,不是欠缴。 3、留学生落户进一步放宽 三、加大世界名校留学人员引进力度。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世界排名前500的学校的留学生,之前的要求是1倍社保交满6个月。 新的细则对于前50名的学校不再要求社保基数和时间,只要正式入职即可申请落户。 51-100名的学校则只要求社保缴纳6个月时间,不再要求1倍以上的社保基数。 至于前50名,前100名学校的名单,暂时没有公布,具体以落户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4、书面申请材料可以缓交 四、优化人才引进经办流程。人才引进“一网通办”系统中已经网上受理通过但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递交书面材料的申请,由申报单位向业务经办部门申请后,采取“书面材料暂缓递交、线上流程正常办理”的特殊支持措施。线上审核通过且材料补交完成(符合要求)后,可直接进入公示环节(免予公示的除外)。同时,用人单位可采取非接触方式申办居住证积分,相关材料可通过邮箱、左边公众号右边等形式递交,“积分通知书”可由单位或个人在线自助打印。 落户和积分审核过程中由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提交书面材料的,经申报的公司申请后可以缓交,线上流程可以一直走到公示。 这条是大大的利好政策,如果4月就能开始执行,就不会有这么多同学被卡在半路上了。 本文由身份规划局原创,关注局长,带你规划你的魔都人生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