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20次浏览来源:网络
目录指引: 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居转户)政策 二、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三、《投靠类落户、迁户上海》政策 四、《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五、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六、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七、上海当兵落户 上海落户方式大全 7大途径 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居转户)政策 ★内容依据: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19〕版 ★适用对象: 1、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累计满7年、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2、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或2倍以上社保;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上海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最近4年累计36个月满足2倍社保基数、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 注:居转户跟居住证120分无关,居转户只需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满84个月,有职称即可 6、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1)最近4年累计36个月满足2倍社保基数,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激励条件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