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请问通过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落户,哪里有相关政策查询?本人计算机方向,不太清楚要考什么证书!谢谢各位! 江苏等部分省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两批《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贯通了职业资格和职称资格,引入“可比照认定”这一新的评价方式,即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均视同意获得相对应的职称资格。 一、职称概述 如企业左边法律右边顾问、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估价师可比照经济师职称,执业药师可比照主管药师职称,注册城市规划师可比照工程师或经济师职称,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可比照编辑职称。 二、职业区别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供用人单位参考; 执业资格是被承认具有对某些文件签字的权力,且要负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必须通过考试方法取得,考试由国家定期举行。 绝大部分的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的是从业资格,并不作准入控制;在特定的领域、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强制性就业准入控制的,是执业资格,国际通行的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律师等有限的几个行业。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职称,因此入世后,我国在深化职称改革时,将进一步淡化职称概念,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 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理论鉴定、实操鉴定。 职称考试内容一般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以上还要考计算机应用水平、外语,有论文要求;职业技能鉴定一般为1-4级(1级最高),职称考试分为高、中、初级。 三、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劳动部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人事部合并后,统一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四、对应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四级(中级)、五级(初级),其应该享受的政治、经济待遇国家也有规定。根据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等精神—— 国家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为: 一级(高级技师)相当于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 二级(技师)相当于经济师、工程师、讲师; 三级(高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助教; 四级(中级)相当于技术员; 五级(初级)相当于助理技术员。 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实行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该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并把取得执业资格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 五、前景发展 传统职称评定将逐步向职业资格认定转化 入世以来,我国对传统的职称考试已逐渐淡化,取而代之将是一种新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这种资格考试的特点不但重学历而更注重技能,注重实际操作能力。 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人们只有不断的接受新的教育技能培训,学习新的知识,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进入主流社会、进入高层,重新确立人生价值。 据国家人事部透露,争取在5年时间内,使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专业范围达到五十个至一百个左右,形成比较完整的职业资格体系。据统计,1995年以来,我国共有550多万人参加了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其中336万多人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14个专业开始实施注册管理。 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强化职业资格考试,完善专业技术聘任制度是当前的发展趋势。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中国加入WTO后人才管理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持续升温。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行业准入制度,各国之间开展的职业资格互认更使其成为国际执业的“通行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构建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制度体系,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国家人才网还在一份网上调查中看到这样一组数据:认为学历证重要的:8%;认为“职业资格认证书”重要的:64%;认为二者都重要的:22%;说不清楚的:5%。 职业资格考试日趋火爆,反映了一种社会需求。正如没有驾照就不能开车一样,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不能从事特定的行业。这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人才专家沈荣华预测职称改革的方向:即职称评聘应逐步与国际接轨,可以设计三条通道,即职称资格认定、职业资格认定、专业技能水平认定。 现行的职称制度已经逐渐走向“死胡同”,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则是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方向。 将来的趋势必然是:资格越来越强化,职称越来越淡化。 六、改革完善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和发证等活动进行清理规范。 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由其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清理规范,民政部门予以配合。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按照各类人才成长与职业发展的规律,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 要根据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职称制度框架,构建面向全社会、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要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面向全体技能劳动者的多元评价机制。 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和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在组织实施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