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40次浏览来源:网络
荔湾教育又有大动作!今日上午9:00,荔湾区教育集团成立大会暨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荔湾区会议中心多功能会议厅举行。 会上,荔湾区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签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共建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框架协议》,荔湾区教育局与广东实验中学、广州市协和中学签订合作共建教育集团的协议,广东实验中学、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协和中学向其教育集团成员校授牌,区领导向区属6个教育集团核心校和成员校授牌。“3+6”模式强力推进荔湾区教育集团化办学,9大组团,省、市、区名校参与,推进力度为广州之最。 ■省实落户荔湾开办公办中小学 据悉,荔湾区人民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共建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利用广州市荔湾区广钢地块公建配套的中小学合作办学,冠名为“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学校性质为多校区的公办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分三个校区,中学部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班;小学部两个校区,一个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0个班;另一个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班。未来将根据荔湾区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增加校区。未来,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将建设成为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该校将作为探索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和深化教育体制机制创新的实验学校和样本学校,建成示范引领国内基础教育发展的新样态学校。 荔湾区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协和中学等省市属示范性高中合作共建3大教育集团,区内成立以广州市真光中学、广州市第一中学、广州市第四中学、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南海中学等区属示范性高中以及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为龙头的6大教育集团,通过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扩增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探索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体提升区域教育品质和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由42所学校54个校区组成的9大教育集团,涵盖了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的学段,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同的办学体制,集团组织形式既有紧密型,也有联盟型的。集团内各分校区保持现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学校委派执行校长;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保留现有法人资格,独立行使法人权利;分校区和成员学校均加挂集团校区或成员校校牌。在保持学校法人管理独立性的基础上,成立由核心校长任理事长,分校区执行校长、各成员学校校长任理事的集团理事会,对集团发展进行决策、统筹、指挥,并建立集团内外学校申报加入或退出机制。 ■荔湾区将从四方面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 为保障集团化办学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立足未来,明确核心学校和成员学校的责任和追求。集团内的成员学校通过共享核心学校的优秀师资、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等,学习和借鉴核心学校的管理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优点,加强自身建设、缩小差距,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是开放包容,在整体推进中坚持和而不同的办学理念。集团的办学目标、育人目标、学校精神、logo等核心文化协调统一,同时集团成员校的办学文化,根据学校的发展历史、办学理念、发展定位等的不同而具有自身独特的个性。在共享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等的前提下,允许各成员学校有自己的办学特色,追求差异化发展。在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上,根据各成员校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不简单移植核心学校的管理体制、发展模式。尊重各成员校办学特色和学校文化的多样性,坚持和而不同、各美其美的办学理念,实现统一领导下的差异和谐发展。 三是把准关键,建立更加灵活的教师管理机制。教育均衡的根本在于师资均衡,集团化办学更要推动师资队伍的深度融合。一是在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校级领导职数总额内,统筹安排,配强集团的分校区管理人员。二是深入推进“区管校聘”教师管理机制,建立教师流动工作机制,探索各种形式的人员交流机制,教师可在人事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在集团内流动,新教师在集团内统一调配,校长可实行“一长多校制”等。三是集团要强化集团一体化的概念,提高教师认同度,促使教师愿意交流,适应流动。在尊重教师意愿、考虑学校实际、满足工作需要的基础上,统筹调配教师资源,均衡师资力量,推动集团内学校均衡发展。 四是科学统筹,合力推动集团化建设出成效。首先建立了荔湾区教育集团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相关部门参与的荔湾区教育集团化建设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全区教育集团化工作。其次,成立了区教育局集团化建设工作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和若干个工作小组,由区教育局各科室、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区教育装备校产中心等部门组成,为教育集团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再次,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区政府每年设立教育集团化建设专项经费300万元,通过集团项目申报形式,主要用于教育集团的运行管理、共建共享等方面;同时将集团化办学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在每年核定给主管部门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对集团办学绩效显著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倾斜。 附: “3+6”教育集团的具体组成 一、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广东实验中学 成员学校: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州市荔湾区文伟中学、广州市荔湾区鹤洞小学 二、广雅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广东广雅中学 成员学校:广州广雅实验学校、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广州市荔湾区广雅小学、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广州市荔湾区广雅幼儿园、广州市荔湾区广雅实验幼儿园 三、协和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广州市协和中学 成员学校:广州市协和小学、广州市美华中学、广州市荔湾区协和幼儿园 四、真光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广州市真光中学 成员学校:广州市荔湾区真光实验学校、广州市荔湾区真光中英文小学、广州市荔湾区金道中学、广州市荔湾区东漖中学、广州市荔湾区培真小学 五、一中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广州市第一中学 成员学校:广州市一中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荔湾区双桥学校、广州市第九十三中学、广州市荔湾区河沙小学 六、四中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广州市第四中学 成员学校:广州市荔湾区四中聚贤中学、广州市流花中学、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广州市荔湾区三元坊小学、广州市荔湾区芦荻西小学 七、西外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 成员学校: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外国语实验学校、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广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小学、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小学 八、南中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广州市南海中学 成员学校:广州市陈嘉庚纪念中学、广州市荔湾区立贤学校、广州市荔湾区汇龙小学、广州市荔湾区环翠园小学 九、中国教科院荔湾实验教育集团 核心学校: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成员学校:广州市荔湾区增滘小学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霞虹通讯员李勉聪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潘慕英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