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0次浏览来源:网络
天津高考报名要求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于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年限条件。 3.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合格性考试安排另文规定),并具有天津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年限要求。 ⊥1110⊥ 天津高考户籍要求 对于3年过渡政策期间报名参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对于报名参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1110⊥ 天津高考学籍要求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天津各区高中转学规定 ⊥1110⊥ 和平区 学生须具有和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薄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在天津市参加过中考,但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和平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1110⊥ 河西区 学生须具有河西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其中,在天津市参加过中考,但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河西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11
南开区 学生须具有南开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同时,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南开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本区的2022级及以后学生,不得转入南开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1110⊥ 河东区 学生须具有天津市河东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对于已经在天津市参加中考但未达到当年河东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的学生,不得转入河东区普通高中学校。 ⊥11 河北区 学生须具有河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同时,凡在天津参加过中考,但按照当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未达到河北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河北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