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40次浏览来源:网络
近日,一男子为提升学历 花7200元报名某线上培训机构 因对方承诺: 给钱就能拿文凭 考试直接抄答案即可过关 而事实上 他并没有抄到答案 随后 该男子要求培训机构退费 但法院认为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在社会报道不断警示 学校老师耳提面命的情况下 为什么作弊现象还是层出不穷? 简单的套路还是会蒙蔽一些人的双眼? 只愿临时抱佛脚 大学生在考试中作弊 有一种原因是怕挂科不及格 而这在根本上源于 不愿意或来不及花时间 只想着临时抱佛脚 适当的娱乐可以调节情绪 但无穷无尽的娱乐 会让人丧失根本上的动力 越学不下去就越放弃 越放弃就越学不下去 与其在娱乐上耗费过度的时间 不如从日常中多拾起一些知识 换一份考试时的安心 “再好一点,再高一点” 在考试中作弊的不乏有“尖子生” 他们希望考得更好,评优拿奖学金 或许是因为对复习情况不够自信 又或者是想要有份保障 但选择作弊终归是不可取的 考试是相对公平的 不因某一个人是所谓尖子生而破例 抱着侥幸心理最后也只会受到处罚 所能做的还是踏踏实实学好知识 提高学科综合能力 蒙蔽双眼,不以为意 考试作弊行为屡见不鲜还由于 部分学生对失信现象视而不见 对失信行为不以为意 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件小事 甚至争相效仿、“互帮互助” 事实上,作弊可不是一件小事 还是已经入刑的大事 小到个人处分,大到押送入狱 所造成的后果将远远超出想象 无论动因是什么,作弊就是作弊 那么,作弊后究竟会被怎么处理?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 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左边法律右边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 第一百二十九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摘录) 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无信不立 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 应该将诚信考试进行到底 这不仅是遵纪守法的基本要求 更是自身道德修养、能力品格的重要体现 一旦有了想要作弊的念头 请一定要三思三思再三思 万不可走入歧途! 原标题:《给钱就能拿文凭?考试直接抄答案?》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