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办理上海居转户时,符合条件的子女可随迁落户,具体需结合子女年龄、就读状态及家庭情况综合判断。未成年子女或特定年龄段的在校高中生,若满足政策要求,可一并申请落户。 关键看子女是否符合随迁适用情形,比如年龄是否在十六周岁以下,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且在普通高中就读。非普通高中阶段的中专、技校、职校等学历类型不纳入随迁范围,这一点需特别留意。 随迁条件与材料核对要点 未成年子女随迁一般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相关证明。若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还需额外提供当前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籍证明。 对于已在上海登记常住人口满五年的家庭,若父母双方合法登记结婚、无违反上海市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形,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至父母户口所在地。此外,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沪落户后,其共同居住的未成年子女也可随迁。 通过收养方式形成的亲子关系,须依法取得收养登记证,并满足在上海共同居住满五年以上的条件,方可为未成年被收养人申请随迁落户。另有一类特殊情形:曾由上海动员或分配赴外省市工作、现已获批回沪落户的人员,若其子女长期在沪生活、未婚未育、从未就业且年龄未超过二十五岁,也可申请随迁。 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