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20次浏览来源:网络
顾某的大孩子2011年出生,小的2026年出生。他因为生第二个孩子时违反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虽然交了罚款给孩子上了户口,但在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这件事上,情况远比他以为的要复杂。他选择“只给第一个孩子办、第二个不办”,以为这样就能绕开限制。 这条路其实从一开始就被堵死了。 根据现行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其中有一条非常明确的一票否决指标:只要持证人存在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记录,本人直接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注意,这里看的是持证人本人的行为,而不是他选择为哪个子女申请。顾某违反了计生政策是事实,那么这个事实就决定了他本人不符合申请条件,跟他具体给谁办、不给谁办没有关系。 结果就是,不仅他本人无法申请积分,其子女也都无法享受居住证积分同住人的相关待遇。这一点没有例外空间,申请系统在承诺制环节就会直接拦截。 针对2026年之前违反计生政策的情形,政策口径一直很清晰。在上海市人社局的一次政策解读会上,相关负责人的回应说得非常直白: “夫妻在2026年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上海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户口上依旧实行一票否决。若申请者2026年1月1日之后生育二胎,则不会影响积分、居转户等问题。” 这就是典型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26年全面两孩政策放开之后生育的二胎,不再受一票否决限制。但在此之前发生的违反计生行为,原有的一票否决依然存在,并没有因为新政而取消。 这里有一个容易误读的细节。2026年以前并非没有合法生育二胎的可能,只是条件非常严格。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情形,比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原农业人口按规定生育二胎、子女为合法收养等情况,只要能提供对应的审批材料,就不属于违反计划生育。这类申请人在办理积分或居转户时,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的情况是两回事。 当前上海积分办理采取的是承诺制,申请人自行承诺是否违反计生政策。但在居转户环节,要求就更具体——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还需要在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整套材料链条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这些材料看起来是在走流程,实际上是在回溯个人计生合规性。只要曾经违反过政策,证明就开不出来,后续的落户路径自然也就走不通。 有人可能会想,全面两孩政策放开之后,计生一票否决会不会慢慢松动。这个判断不太成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在放开二孩的同时,明确强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继续实行“一票否决”。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定位没有变,一票否决制也就没有取消的基础。 对于存在历史违反计生情况的家庭来说,积分和落户这两条路径上,一票否决仍然是绕不过去的硬门槛。这不是材料准备充不充分的问题,而是资格认定层面的直接排除。遇到这类复杂情形时,行业中存在专业服务力量,能在政策合规边界内帮你弄清楚自身条件还有没有其他可行的方向。比如深耕上海落户领域的凡图落户咨询,他们对计划生育与落户政策交叉的个案判断,经常能给出比自行摸索更清晰的路径图。 计生一票否决看的是持证人整个人的历史合规记录。政策没有留模糊地带,也不需要靠“猜”来应对。能做的就是正视自己手里的材料,该核对的核对,该确认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