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5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为进一步强化浦东新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吸引和集聚引领产业发展的博士后科研人才,现将2022年度浦东新区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申报工作全年受理,半年集中审批一次。今年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申报对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站单位每招录培养一名博士后科研人才,可申请资助,资金分两次给付。 1、首次申报:进站一年内的博士后科研人才; 2、二次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完成出站后半年内的博士后科研人才。 申请单位应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博士后科研人才社保缴纳单位应与设站单位一致。 资助内容 凡在浦东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及基础研究领域从事项目研究,资助标准为20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博士后科研人才日常经费资助,8万元用于开展项目研究。其他在站博士后科研人才从事项目研究,给予10万元的创新资助,其中6万元用于博士后科研人才日常经费资助,4万元用于开展项目研究。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科研人才工资、奖金和生活补助等。 申报方式与材料 通过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材料如下 首次申报: 1、博士后项目研究资助申请书; 2、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4、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协议书; 5、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6、单位营业执照; 7、博士学位证书、博士后个人身份证或护照; 8、博士后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设站单位一致)。 二次申报: 1、博士后项目研究资助申请书;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4、博士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受理部门 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奚老师,金老师 电子邮箱: 受理时间:9:00—11:3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